菲律宾解除对中国猪肉罐头的禁令 (8月20日)
禁令解除:中国罐装猪肉获准进入菲律宾市场
2026年8月11日,菲律宾农业部正式发布备忘录命令“解除对工业生产、密封包装、热处理罐装猪肉产品的临时进口禁令”(DC 42-2026),该命令将于2026年8月29日生效。这一猪肉产品进口管控政策的调整允许进口工业生产的、完全热灭菌密封罐装猪肉产品,这意味着符合所有技术和注册要求的中国罐装猪肉产品可以根据规定进入菲律宾市场销售。
根据2018年第23号备忘录命令,为防止非洲猪瘟(ASF)跨境传播,菲律宾自2018年以来禁止进口中国猪肉及猪肉制品。该禁令涵盖了鲜肉、加工肉制品和罐装猪肉,使得中国罐装猪肉多年来难以直接出口至菲律宾市场。这次政策调整并非全面解除对中国猪肉进口的禁令,仅适用于符合特定工艺要求的罐装产品。未经完全商业灭菌处理的鲜猪肉、冷冻猪肉及猪肉制品仍然受到原进口限制的约束。
菲律宾农业部完成了专门的进口风险分析(IRA),并参考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陆生动物卫生规范中关于肉制品非洲猪瘟病毒灭活的程序,确认工业生产的密封罐装猪肉在密封容器中至少经过70摄氏度30分钟的热处理可以完全灭活ASF病毒,将生物安全风险降至可忽略的水平。因此发布了DC 42-2026通告,建立了专门的准入例外条款。
中国罐装猪肉出口菲律宾的核心法律要求
根据DC 42-2026,中国生产的罐装猪肉必须同时满足三个主要要求才能合法出口至菲律宾:工艺条件、工业生产要求和注册要求,这些条件缺一不可。
产品工艺条件。猪肉产品必须在真空密封容器中经过热处理,其F0值不得低于3.0,即整个灭菌周期内罐头冷点获得的总热杀灭效果,换算为参考温度121.1摄氏度、Z=10摄氏度的等效灭菌分钟数不得少于3分钟。该数值远远超过WOAH设定的70摄氏度30分钟的基线要求,将生物安全风险降至可忽略的水平。
工业生产。这排除家庭和手工生产,指在食品工厂使用完整工业罐装生产线进行的大规模生产,遵循GMP标准,具有可验证的灭菌过程并保留完整的生产记录。
菲律宾本地注册义务。进口产品必须由菲律宾进口商向菲律宾FDA注册,获得有效的产品注册证书。这是清关和销售的前提条件。未完成注册的罐装产品,即使符合工艺标准,也不得进入市场分销。
重要提示:本通告并未开放中国鲜猪肉、冷冻猪肉、火腿、香肠或未经灭菌处理的软包装猪肉产品的进口。上述产品仍然受到原禁令的约束,不属于本通告的例外条款范围。
出口企业的机遇与实际风险提醒
菲律宾本地罐装食品市场需求稳定,罐装猪肉此前依赖于从特定国家进口。新的DC 42-2026法规为国内午餐肉、猪肉炖罐头等成熟品类创造了全新的出口路径。然而,企业不应简单地将其解读为“政策解除,直接出口可行”,因为需要提前解决多个合规障碍。
首先,工艺文件准备。菲律宾监管机构将重点验证热灭菌工艺验证材料。企业必须保留完整的灭菌记录和工艺验证报告,显示热处理参数,以避免因参数描述未达到WOAH基线而被港口拒绝。
其次,注册周期规划。菲律宾FDA产品注册涉及审查周期。企业应提前启动注册申请,而不是等到生产完成后再进行。标签设计必须同时进行合规审查,以避免净含量、营养标签和过敏原声明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第三,产品边界划定。严格定义产品形式。不得将未经商业灭菌处理的肉制品申请出口,否则将在菲律宾港口直接被扣押并销毁。
结论
DC 42-2026是菲律宾基于科学风险评估制定的科学技术贸易政策调整,采用WOAH国际标准建立罐装猪肉准入路径,为中国罐头行业拓展东南亚市场带来了新机遇。对于出口企业而言,机遇伴随着合规责任。只有同时满足热处理工艺、菲律宾本地注册、标签合规以及所有其他条件,中国罐装猪肉才能成功打开菲律宾市场的大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