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海事局查处首例船舶生活污水直排案
2026年09月02日
??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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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生效,强调在海事实践中严格控制污染。乌松海事局将新规定纳入教育和执法计划,针对航运的全链条生态责任。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举措中,官员们调查了颁布后的第一起非法船舶污水排放案,强调了对保护水环境的承诺。通过解决航运中的污染隐患,乌松海事局在生态治理和海事执法方面树立了榜样。作为正在进行的举措的一部分,零排放政策和主动监测确保了上海水道的生态完整性。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为精准落地新法新规,切实把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水域生态治理效能,吴淞海事局高度重视法典贯彻实施工作,将其纳入全员常态化学习、执法专项培训核心内容,推动新法条款深度嵌入船舶航行、作业、污染物处置全链条,筑牢上海港水域生态安全屏障。
新法施行即亮剑,从严监管零容忍。日前,吴淞海事局张华浜海巡执法大队查获一起船舶生活污水直排的违法行为。该案系《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后,上海海事系统查处的首起船舶生活污水直排违法案件,彰显了海事部门守护水域生态环境、规范航运绿色秩序的坚定决心。
当天,执法人员在辖区水域开展常态化巡航检查时,发现“正XX”轮存在异常排放迹象,当即登轮开展现场核查。经严格核查确认,该轮生活污水总管通往舷外的阀门处于开启状态,而通往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阀门处于关闭状态,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停用,船上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入水。经当事人核实确认,此次违规直排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总量约153升。执法人员全程规范固定影像、书证等违法证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该船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百八十条明确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任何船舶及有关作业不得违法向海洋排放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污染物。
此次船舶生活污水直排案的查处,具有示范警示意义与法治实践价值,打破了部分船员、航运企业“小额排污无碍、隐蔽排污无事”的侥幸心理,为辖区船舶污染防治法治化、规范化治理树立标杆。下一步,吴淞海事局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化船舶污染防治“零排放”专项行动,常态化强化水域巡航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各类船舶违法排污行为,以法治刚性守住辖区水域生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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