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完成首单“船对船”保税绿色甲醇加注
2026年04月23日
浙江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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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成功完成全省首单“船对船”保税绿色甲醇加注业务,加注船“大庆268”轮向“中远海运天秤座”轮注入绿色甲醇。此举旨在应对国际海事组织(IMO)日益严格的环保法规和全球航运碳减排压力,标志着绿色能源替代传统燃料的行业趋势加速落地。
业务落地得益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及海关、海事、边检等多个部门的高效协同与制度创新:海关推出保税仓与出口监管仓功能叠加简化流程;海事实施全方位监管网络确保安全;边检实现“零等待”通关服务;商务、交通等部门创新加注许可和备案模式。浙江省海港集团与中国船舶燃料公司则聚焦“船、货、人”关键要素,攻克技术难题,配备专用设备应对绿色甲醇腐蚀性,优化船舶计划保障任务推进。
2025年浙江省绿色船燃加注量已实现爆发式增长。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深化加注改革,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国际航运综合服务能力,助力全球绿色航运转型。
4月22日,随着加注船“大庆268”轮将保税绿色甲醇缓缓注入靠泊在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的“中远海运天秤座”轮燃料舱,全省首单“船对船”保税绿色甲醇加注业务正式落地,为宁波舟山港绿色燃料服务矩阵再添重要支撑。
在全球航运业碳减排压力持续加大、国际海事组织(IMO)环保法规日益严格的背景下,绿色能源替代传统燃料已成为行业发展必然趋势。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航运服务业发展为牵引,联合省市相关单位持续推动绿色船燃加注产业发展,2025年加注量实现爆发式增长。
此次首单业务的成功落地,得益于各单位的高效协同与制度创新。其中,海关部门创新推出保税仓与出口监管仓功能叠加,大幅简化作业流程;海事部门依托“远程监控+水域巡航+现场巡查”监管网络,全程护航船舶进出港、靠离泊监护及加注作业安全;边检部门通过“网上预报、即时办理”实现“零等待”通关服务;商务、交通等部门核发绿色甲醇加注许可,创新加注船备案模式,协同完成绿色甲醇加注评估报告评审;宁波市高质量精准服务企业创新创效。
作为实施主体,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携手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紧盯 “船、货、人”关键要素,协调货源,攻克技术难题,完成全流程安全评估;针对绿色甲醇强腐蚀性特点,配齐专用设备,筑牢作业安全屏障;优化船舶进出港计划,确保加注任务顺利推进。
下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将持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决策部署,协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深化绿色船燃加注改革,健全绿色船燃服务体系,提高国际航运综合服务能力,助力国际绿色航运转型发展。
来源: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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